近日,姜堰区发改委和区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区预拌砂浆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姜发改发﹝2014﹞77号)。《意见》指出,全区所有自2015年1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新开工建设工程项目,禁止在施工现场设置拌合机和现场搅拌砂浆,强制使用预拌砂浆。《意见》同时对预拌砂浆的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和行业监管作了明确的规定。《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快全区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推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