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发展条例》,抚州市散办从加强管理和协调服务着手,加强了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推动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积极推动县域预拌商品混凝土产业的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发展条例》和《抚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发展条例〉实施细则》,推动县城区“禁现”工作开展,2011年抚州市散办开展了为时2个月的县域预拌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根据调研情况,2011年至2012年抚州市散办重点抓好了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相对较慢县的指导和帮助,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到广昌、资溪、南城、金溪、崇仁、宜黄等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和帮助制定了预拌商品混凝土发展规划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商砼站布点方案,现场指导预拌商品混凝土商砼站建设等各项工作,各县都相继建成投产了1家以上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商砼站。
二、加强了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是为有效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和市场行为,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2013年抚州市工信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二是2012年抚州市散办会同抚州市财政局开展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的评审工作,通过评审和现场调查并报市政府同意,对抚州市正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给予了市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补贴各7万元,2013年又为抚州市正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争取到省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补贴资金共40万元;三是为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定期召开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座谈会,整合信息资源,提出风险警示,要求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按照《江西省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江西省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安全稳定,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秩序;四是积极开展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抽检工作和内部试验室的认证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内部试验室的管理和规范工作,帮助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五是2014年3月21日,抚州市散办会同抚州市建筑综合管理站召开了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座谈会,通过面对面地沟通和交流,供需双方消除疑虑、分歧、达成共识。
三、加强引导,推动预拌商品混凝土产业升级,向环保型方向发展。
2014年抚州市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引进了3家全封闭式环保型商砼站,以此推动抚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产业升级,向全封闭式环保型方向发展,实现“零”排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