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十师北屯垦区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跨区域盗窃挖掘机电脑主板案,摧毁犯罪团伙,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9月1日9时,在北屯工业物流园区工作的徐某某像往常一样来到建筑工地准备干活,进入挖掘机驾驶室后,发现价值5万余元的电脑主板被盗走了,徐某某立即打电话报警。
时隔5分钟,北屯垦区公局又接到了姜某某的电话报警,称其停放在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的挖掘机电脑主板被盗。挖掘机电脑主板连续被盗,引起了警方的重视。北屯垦区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走访。
警方发现,两起案件都发生在偏僻的临时工地,挖掘机在施工结束后没有专门的停放场所,无人看守,失主也没有采取相应的物防、技防措施;在发案后,失主于次日开工时才发现被盗,因此犯罪嫌疑人何时作案时间很难确定,这无疑增加了排查难度。
民警在被盗挖掘机现场及周边进行了缜密的排查,发现了一张收银机的刷卡凭证,刷卡时间为8月31日,地点在乌鲁木齐市某医院。是什么样的人会在出院的第二天从乌鲁木齐市奔赴600公里,来到北屯工业物流园区一处偏僻的工地?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随后,民警确定了刷卡凭证单的主人史某某,同时通过技术手段,民警确定了史某某在9月1日来到了阿勒泰地区,并入住于阿勒泰某宾馆内;史某某并非一个人,他还有同伴何某某。由于在阿勒泰地区的时间较短,警方并没有发现史某某和何某某的作案工具。
9月2日,办案民警在克拉玛依市又发现了两人的踪迹,立即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取得了联系。果不其然,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同样接到报警称有挖掘机电脑主板被盗。这更加确定了史某某和何某某的作案嫌疑。
当民警赶到克拉玛依市时,史某某和何某某又一次离开了,两人“熟练”的作案手法再一次躲避了警方的侦查。
时隔几日,史某某又现身于哈密市,警方断定他把作案目标又定在了哈密市。通过几天的侦查,民警终于找到了史某某穿梭于各地的作案工具,是一辆“新A”牌照的黑色车辆。通过侦查,民警发现作案车辆为另一车主所有,该车主名下有多部车辆,民警断定了该车辆可能来自于租车公司。
通过与车辆车主联系,民警确定了史某某的租车记录,同时租车公司的车辆内都有GPS定位系统,不仅能精确地找到史某某的所在,也确定了8月31日夜间史某某驾驶作案车辆曾经来过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的工地。通过定位系统,9月8日民警在哈密市将史某某成功抓获,通过史某某供述,9月11日,何某某也在乌鲁木齐市被抓。
经审查,史某某对自己伙同他人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2013年至2015年期间,史某某伙同其余4人在新疆范围内流串作案数十起,价值500余万元,所盗赃物通过物流公司销往山东等地,史某某等人获取非法所得百万余元。通过史某某和何某某的供述,北屯垦区公安局还抓获了在山东销赃的刘某某。
9月中旬,专案组在吐鲁番市一出租屋内将史某某的同伙蒋某等3人成功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何某、刘某某已被北屯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安机关提醒各工地负责人和工程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将挖掘机停放在无人看守的路段,尽量安装必要的防盗设备和报警装置。同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挖掘机电脑电路设备设施,对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涉及刑事犯罪的,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